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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文贵案没收异议裁定及没收发还命令(2026年6月29日)
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于2026年6月29日在郭文贵案(23 Cr. 118-1 (AT))中部分支持没收异议,将拟议金钱判决从13亿美元减至8.89亿美元,扣除已吐出的GTV私募非法所得4.11亿美元,维持所列财产没收,驳回强制扣押破产资产请求,并认定刑事退赔不可行,授权没收发还(remission)补偿受害人
王雁平认罪新闻稿:涉逾10亿美元欺诈共谋(认罪日期:2024年5月3日)
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新闻稿记载,45岁的王雁平就电汇欺诈共谋和洗钱共谋各1项认罪,两罪合计最高刑期10年,并同意支付14亿美元刑事退赔及向美国缴付14亿美元予以没收,认罪日期2024年5月3日据被害人通知页核对,本稿源文未载发布日期及案号,所涉骗局骗取逾10亿美元
美国诉郭文贵、余建明及王雁平案:被害人通知与实质性程序更新(2023年3月15日至2026年6月30日)
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就郭文贵、余建明及王雁平涉嫌逾10亿美元欺诈案(S1 23 Cr. 118 (AT))发布2023年3月15日至2026年6月30日程序更新,涵盖起诉、认罪、定罪、郭文贵获刑30年及没收8.89亿美元,并说明以没收发还(remission)补偿被害人、第三方权利主张及申请衔接安排
联邦检察官就郭文贵被定罪发表的声明(2024年7月16日)
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达米安·威廉姆斯于2024年7月16日就郭文贵被定罪发表声明,说明陪审团一致认定敲诈勒索共谋及证券欺诈、电汇欺诈、洗钱等罪成立,被告面临数十年监禁,并提及扣押价值数亿美元的欺诈所得及数千名被害人,新闻稿编号为24-247,所给源文未载案号,本文保留完整引语及逐句对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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